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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申请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有关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每位同学每学期修学学分数不得超过34学分。为保障教学质量,请同学在选课时根据自身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合理安排选课。
2.凡在本学期初举行的缓补考考试中缺考(含考试成绩为0分)的同学,取消其缺考课程本学期的重修资格,其重修报名不予受理。
3.重修申请的课程应与个人已修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相一致,同学们也可以在课程名称一致的前提下选择高学分课程替代低学分课程,但低学分课程不得冲抵高学分课程。
4.同一课程跟班重修和组班重修不得重复报名。
5.提高重修因时间冲突或者教室容量已满不得申请。
6.不及格重修不收费,提高重修按100元/学分标准收取重修费用。
二、组班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起止日期:2016年2月29日12:00至2016年3月6日24:00
2. 组班重修说明
(1)报名路径:个人信息系统/在线选课/组班重修。
(2)组班重修只针对不及格重修的同学,提高重修报名无效。
(3)组班重修课程考核最高以75分计。
(4)组班重修报名人数低于20人的课程不开班。
三、跟班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起止日期:2016年2月29日12:00至2016年3月6日24:00
2. 跟班重修说明
(1)报名路径: 个人信息系统/在线申请/缓考、重修、免修申请模块。
(2)跟班重修支持不及格课程重修和提高重修。
(3)跟班重修报名成功后,请联系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课程的重修,否则报名无效,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结果,并及时联系相关学院的教务办公室。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