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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6年秋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教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6-10-20 15:02 |
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提高大创项目质量,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推荐的项目储备工作,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发[2016]7号)中实践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2016年秋学期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立项数量及遴选流程 1.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计划。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4)定向招标项目。为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使大创项目与“互联网+创业大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赛事更好地融合,特设立此类项目进行定向资助培养。 2.立项数量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拟立158项校级项目进行资助培育。项目做的比较成熟且预期成果优秀的可参加2017年春的省级大创评审。另外,省级品牌专业(审计学、金融学、财政学)各增加10项,经费从其专业建设费中列支。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31项校级项目进行资助培育。鉴于以往我校大创项目申报过程中创业项目较少的状况,同时也为进一步响应我校2016年工作要点中提到“要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目标,学校鼓励与创业有关的项目申报,本次申报工作将对创业类项目适度倾斜。 (3)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该项目资助资金由合作的企业提供),鼓励各学院积极联系企业并组织申报,经学校初审过关后,后期将根据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如未获批,在征得相关合作企业同意后,亦可将此项目视同校级项目进行资助培育。 (4)定向招标项目:拟立10项校级项目 进行资助培育,此类项目直接由校团委与经管实验中心结合各大创新创业赛事的要求,公布选题,并从应征项目中择优推荐。 3.遴选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双院联动、逐级遴选、社团协助”的方法进行评审和推荐。 (1)各书院负责发动学生,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邀请书院的专业及社团导师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辅导,并将收集到的申报材料在学生社团(书院科协及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协助下,按照项目第一主持人的专业归属提交到相应学院。 (2)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校级项目的遴选评审工作。根据教务委员会分配的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组织专门的评审工作小组和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阅,制定评审方案(在评审前3天内将书面及电子稿提交给教务委员会),以“交叉背对背”的独立评阅方式,对每个项目至少给出2位或更多专家的具体评审意见和明确结果。学院可采用书面评阅、答辩等方式对本学期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教务委员会汇总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名单,经提交至实践教学委员会评审后,最终审核认定2016年秋学期拟立项的名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要求 主要面向我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2014、2015级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由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般有1年的建设周期,今年秋季项目可参加2017年春级省级项目的评审,建议项目主持人由2015级学生担任,若项目主持人为2014级学生,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低年级学生,以确保在毕业交替过程中项目研究的延续性。为扩大项目的受益面,同一学生,同一时间只能负责或参与1项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老师要求 校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下职称或硕士学位指导教师需年龄在35岁以下。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推荐配备1-2名,亦可由教师根据自己专业所长选择学生组团申报。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审阅学生研究结果及统筹项目经费安排等工作。 3.项目建设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项目选题 1.自主选题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2.师生合作选题 为提高师生组队质量,教务委员会鼓励符合担当项目指导教师条件的老师,根据自己科研教学内容,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实际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发布项目选题,征集合适的学生组团研究,共同申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指标配额(不含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是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如个别学院推荐项目总量未满分配指标,学校将于下一年酌情减少该学院的项目分配指标。 2.每个省级品牌专业另增10个创新项目推荐数量,其资助经费从相关专业建设费中列支。相关学院在推荐时,将该类项目与一般分配项目分开报送。 3.各学院的创业项目推荐数量达不到分配数量时,可以相应增加创新项目的推荐数量。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参评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参与学校评审。 5.各学院在推荐申报项目的同时,同时推荐大创讲座导师(具体数额分配见附件1),并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座导师信息表》(见附件6)。教务委员会将有序安排推荐的导师进行大创项目辅导专题讲座,该讲座亦可作为该老师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6.本次申报通过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平台”进行(http://sjcx.nau.edu.cn,登陆帐号:学生为学号,教师为工号,初始密码为:000000),各学院的评审工作均在平台上完成。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教务在线”网站(jw.nau.edu.cn)予以发布,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申报项目的相关师生及时关注。 7.有意申报的同学亦可关注“南审大创俱乐部”微信平台,内有“微官网”,“组队助手”和“推荐导师”等功能模块,可指导和辅助同学完成项目组队和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申报材料 (1)《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见附件3),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附件2,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2)《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见附件4),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附件2,填写要完整规范; (3)《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5); (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座导师信息表》一式1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6)。 2.提交时间 (1)即日起至11月2日16点前,各书院完成发动工作并将材料汇集到各学院; (2)11月14日16点前,各学院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工作; (3)11月18日16点前,各学院将上述纸质材料(包括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提交至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提前发送至dujuan@nau.edu.cn。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联系地址:中和楼105;电话:58318281;联系人:杜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秋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标分配表 2.本科专业门类目录 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5.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 6.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座导师信息表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