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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获教育厅检查验收优秀等第

发布时间: 2022-03-25     作者/出处: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     阅读次数: 1373

 320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考核验收结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212号),由我校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秦国荣教授领衔负责的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验收结果为“优秀”,据悉本次验收共有11个校外研究基地验收结果为“优秀”。


“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是我校于2017年获批的第一个省级校外研究基地。该基地依托我校法学学科,由我校与江苏省劳动监察局和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合作共建。研究基地有效整合了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司法部门、劳动行政与仲裁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 形成了常态化良好合作的科研团队,开展相关科研攻关与社会服务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与工作运行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基地负责人秦国荣教授携团队成员围绕我省、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在劳动法治建设存在的需要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围绕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关心的具有代表性的实践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和社会服务,提出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报告20份,举办省级以上大型学术会议2场;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编著1部,获批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厅局级课题1项;3项科研成果获厅级以上奖项,其中1项成果获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经过几年建设和不懈努力,“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已成为较有社会影响和学术影响的校地合作基地。

本次研究基地检查验收获得优秀等第,既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研究基地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校和研究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研究基地再接再厉,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我省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验收考核结果链接:

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3/23/art_58320_10386181.html

http://jyt.jiangsu.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8e912178066c40ba8b2fd78219df1fcf.pdf

 

 

附:“江苏劳动法治研究基地”开展主要工作一览:

一、紧密开展科研合作,开展常态化科研工作。

201810月,基地接受常州市天宁区人社局、天宁区人民法院委托,共同承担天宁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合作调研课题。20195,合作调研课题通过了由委托方、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人大、常州市政协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签订论证会,项目取得了与会专家与领导的高度肯定与赞扬。调研课题及其成果被应用于论文写作、学术交流与对外宣传之中,产生了较好的学术与社会效益。

此外,几家合作单位紧密联系,常态化开展了调研、课题成果写作、学术会议举办及人才培养等工作。比如201712月,基地与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和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合作承办了全国“创新创业与劳动者权利保障”高端论坛暨全国第三届社会法博士生论坛,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等全国5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人社、法院等部门的社会法学界近60位知名专家学者和30多位全国高校社会法学专业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在学界与实务部门产生了较大的学术与社会影响。

二、紧密合作,广泛开展对外社会服务工作。

1.合作举行大型社会服务活动

20184-5月,研究基地与南京市人力资源外包行业协会联办主办以“拥抱数字时代,赋能人力资源”为主题的中国(南京)人力资源大数据智慧发展峰会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大会,千余名来自全国劳动法律界知名专家和人力资源各路精英,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人力资源发展进行前瞻性探讨。研究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参与相关活动筹划,提供研究成果并作会议主旨演讲;。

8月,研究基地联合如东县法学会成功举办第二期“扶海法学沙龙”。这次活动由挂靠在县人民法院的如东县民法、民诉法研究会承办,得到了南通市委政法委和南通市法学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沙龙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体发放的电子邀请函,吸引了许多法律工作者和企业家通过网络报名前来参与学习研究,据统计,当日共有1.3万名观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参与直播互动,增强了大众关注度,扩大了社会影响。

2019年,研究基地先后邀请了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社会科学战线》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与基地及民商经济法专业的师生进行座谈交流等。

2.研究基地负责人及其成员广泛开展对外社会服务活动

研究基地自设立以来,合作单位紧密协作,由研究基地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开展了以下较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服务工作。重要活动主要有:

201710-11月,基地负责人作为主要法律论证专家参与江苏省教育厅、江苏团省委、江苏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的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决赛题型设计、规划策划等相关活动,并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自第一届至今的全部该项赛事省级决赛活动。

201712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参与了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建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共创方案及实施措施的研讨、论证,参与相关活动。

20181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参与了南京未来科技城创建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起草、论证、调研与具体举措的设计等相关工作。

20191月,基地参与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研讨论证会,并就相关具体措施及政策设计进行论证。

20192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受邀参加南京市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座谈会,参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研讨、制订的“推进我市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工作纲要”,基地负责人被南京市人力资源产业协会聘任为协会专家团顾问。

20195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受邀担任现场专家评委,参与南京市首届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

20195月,基地负责人作为特邀专家担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厅争议仲裁委组织起草的“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论证、座谈、修改等工作,所发表的修改完善意见均被采纳吸收。

20196月,基地参与南京市人社局组织的南京市政府“宁聚人才”计划的研讨规划与政策设计论证。

20201月,基地负责人受邀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劳动争议“审委会案件”审判专家法律论证会,所发表的意见为省高院所采纳吸收。

20204-6月,基地组织部分律师,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企业梳理内部管理与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法律文本等。

20207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作为特邀评审专家参与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南京市人力资源产业品牌产品的评审活动。

20208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受邀作为特邀专家参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司法厅共同组织起草制定的“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劳动争议调解和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咨询、论证活动,所发表的法律意见被采纳吸收。

202110月,基地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受邀以法律专家参与南京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网约配送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约配送)权益维护典型案例研讨”及相关纠纷解决机制设计论证活动,在论证会发表相关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

此外,基地负责人还于201812月,受聘担任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广播电视总台《每周说法》栏目首批法律专家顾问,并作为法律专家参与了6期法律宣传与案件点评的电视节目录播。

20198月,受聘担任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担任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

此外,还受聘担任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专家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法律专家等。

3.利用校地合作优势,为合作单位和地方提供法律培训与人才培养工作。

基地除开展合作科研与社会服务外,还充分校地合作的独特优势,为合作单位及社会提供法律培训与人才培养工作。主要有:

2018—2019年,参加了南京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组织的多场次全市HR法律培训。

2020年,参加了由江苏省人社厅组织的全省劳动监察员法律培训。

2020年,基地成员多人参加了江苏省和南京市劳动仲裁院组织的劳动监察员专业培训,并培训合格获聘省市兼职劳动监察员。

围绕基地科研主题和研究任务,共培养毕业博士生3名,硕士生7名,在读硕士研究生7名。

三、共同合作,申报科研课题与发表科研论文。

基地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围绕基地建设要求和科研目标,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编著1。基地成员申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厅局级课题1项。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三等奖1项,省人社厅一等奖1项,三等奖1